事故/保险

1、广裕租赁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商业保险、交强险。

保险项目
保额(万元)
承租方责任
保险公司及广裕租赁责任
备注
车辆损失险
新车原价
1500元
1500元以上的部分
由于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其他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本身的损失
新车原价
20%
损失的80%
由于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其他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报废
第三者责任险
100
超过100万以上部分
最高赔付100万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导致第三者蒙受的损失
车上人员
1*乘客座位
超过1万/人以上部分
最高赔付1万/人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导致车上人员人身伤亡
全车盗抢险
新车原价
损失的20%
损失的80%
全车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而造成的损失
玻璃单独爆裂险
新车原价
0
损失的100%
玻璃单独爆裂造成的损失
划痕险
0.2
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最高赔付2000元
车身漆面出现刮花等。
自燃损失险
新车原价
0
100%
保险车辆由于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特约免赔约定
0
0
100%
由广裕租赁承担,不需要承租方承担。
保险公司认定不予赔偿的事故损失
0
100%
0
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2、碰损免赔服务

碰损免赔服务是基本保险的补充,购买碰损免赔服务后,可免除上表"车辆损失险"应由客户承担的1500元费用。

3、基本保险、碰损免赔服务仅免除保险范围内的有关损失,不免除客户以下费用:

1)保险理赔范围外的或因客户未履行有效报案流程、理赔手续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

2)因客户违法违规导致车辆被扣而产生的停运损失费。

4、对于保险责任内(1500元)的事故车辆维修,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及广裕租赁承担,客户仅需支付因修理而造成的车辆停运费用,日停运损失费按日租金收取;对于保险责任外的车辆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仅限维修费、停运损失费等),承租方自行承担。

5、车辆发生事故时,请注意人身安全,并第一时间致电广裕租赁客服中心:020-31197038 并向保险公司进行电话报案;如果客户报案不及时或其他客户方面原因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车辆发生事故后,承租人未经广裕租赁认可而擅自维修车辆的,费用将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且承租人需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111号之一(新光快速沙溪入口旁) 电话:020-31197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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